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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建發[2009]60號
各市(州)及擴權試點縣(市)建設、發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門:
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“印發《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》的通知”(中辦發[2009]27號)中“改進和完善評標辦法,確保招標投標活動公開、公平、公正”和“堅持合理標價”的精神,現將制定的《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辦法》印發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意見請及時向我們反映。
本“辦法”施行后,原省建設廳川建發[2006]112號文印發的《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辦法》即行廢止。
四川省建設廳
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三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