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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適應新形勢的發展需要,促進公司進一步鞏固、壯大,本著“精簡機構、精簡人員、提高效益、提高待遇”的原則。經經理辦公會認真研究,就公司機構設置、領導職數、部門編制等問題,決定如下:
一、關于機構設置問題:
公司設綜合部、工程部、財務部、市場部等4個職能機構。原人力資源部、行政部合并為綜合部,原成本控制部、經營部合并為市場部。
二 、關于公司領導設置問題:
公司設總經理1人,由董事長兼任。主持全面工作,側重分管財務工作。
設副總經理4人:一人分管行政事務和人力資源;一人分管經營、招投標、成本控制和合同管理;一人分管質量、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管理兼總工程師;一人分管甘肅分公司及對外業務拓展。
設財務總監1人,享受副總經理工資待遇,分管財務、融資。
設部門經理4人:各部門1人。不再設立部門副經理。
三、關于各部人員編制問題(編制均含部門經理):
綜合部編制6人,包含行政、保險、人力資源等。
工程部編制6人,包含質量、安全、內業資料等;
財務部編制9人,包含會計、出納等;
市場部編制6人,包含經營招投標、成本控制、合同管理等;
安全保衛編制2人;董事長駕駛員1人,公司專職駕駛員編制1人;清潔工編制1人;食堂編制1人。納入綜合部統一管理。
成都光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
